廣西柳州墻體廣告 6月7日,24歲的莫某小車證還在實習期內,因酒后駕駛無牌
摩托車被魚峰交警大隊依法處分,兼并處分1400元、記36分。根據駕駛證申領規 定,實習期駕駛證被扣12分以上,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歷,所以莫某被注銷小車證。交警還說:莫某要想重新獲得駕駛資歷,只能6個月后從科目一開端重 考了。
5月30日,莫某駕駛無牌
摩托車在屏山大道被魚峰交警大隊民警攔下檢查,經測試,莫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78.8毫克/100毫升,接近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臨界值,屬于酒后駕駛。
莫某稱,他是一名廚師,上班時需求嘗試各種含酒精調味品,但這種荒唐的說法被交警戳穿。
經查,莫某依法考取準駕車型為C1的駕駛證還在實習期內,民警依法對其所駕車輛及駕駛證予以暫扣。
6月7日,莫某到魚峰交警大隊承受處分。莫某持小車證駕駛
摩托車,屬準駕不符,罰款200元,記12分;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二輪
摩托車,罰款200元,記12分;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以后下完班還是坐公共交通或者讓家人來接,這代價有點大了。”被處分后的莫某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