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警路遇嫌疑人:好面善
本來曾出現在作案現場的監控錄像里
近來,一個欺詐團伙到平壩擺攤設點,使用摔相機設局欺詐,被鼓樓派出所一名協警發現,將欺詐團伙嘍羅捕獲。
那人好生面善
貴州墻體廣告策劃 7月26日上午,安順市平壩區公安局鼓樓派出所協警余輝下班回家,途中發現一名50來歲的男人在東門橋建設銀行門口擺攤賣相機,形跡可疑。
“十分面善,好像在哪見過。”余輝想起,上星期有大眾報警,被三個擺攤賣相機的人詐稱相機摔壞索賠,遭到受害人拒絕后,搶走受害人身上的4000塊錢后逃離。隨后,民警調取了現場的監控錄像,余輝也看了欺詐團伙人員的容顏特征、年齡身高級信息。
經過細心辨認,余輝覺得攤主和上星期欺詐人員的體貌特征十分類似,他當即向值班民警報告,并在現場蹲守,盯梢偵辦,等候搭檔來援。5分鐘后,民警趕赴現場將欺詐嫌疑人王某某捕獲。
經審訊,王某某對其在平壩轄區內施行欺詐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賣相機是圈套
據悉,王某某、張某某(女)和李某某都是貴陽人。26日早上,3人相邀去做生意(以賣相機為由施行欺詐),隨后從貴陽打了一輛“黑的”到平壩, 在平壩中山東路建設銀行處擺下貨攤,將四臺舊式相機擺在貨攤邊上。因為擺得奇妙,只需碰到其間一個相機,另外的相機就會落到地上摔壞。張某某與李某某兩人 偽裝顧客,合作王某某欺詐,如果顧客不合作,張某某和李某某就上前勸說,直到對方賠付停止。
26日上午,秦某某路過王某某等人鋪排的貨攤,看到貨攤上的相機外形很共同,就停下觀看。王某某看到“有魚上鉤”,就主動拿起其間一臺相機給秦 某某看,還沒比及秦某某接觸到相機,王某某便故意松手,將相機掉在地下摔壞,就說是秦某某摔壞的,讓賠錢,還拿出一張單子出來,說上面是相機的進價808 元,要照價賠償。秦某某說,自個身上只帶了200塊錢,掏出錢給王某某后,張某某和李某某兩人就離開了現場,當民警趕到現場時,捕獲了王某某,張某某和李 某某已悄然逃離。
據王某某交待,從2007年到2011年,王某某等人就使用相同的方法屢次在安順、貴陽等地欺詐,曾被安順、貴陽公安機關別離處以行政拘留4次,勞教1次。
現在,王某某已被安順市平壩區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