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墻體廣告 7月29日下午,臨潁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執勤時,查獲一輛救護車,這輛救護車只在前端掛了一個車牌。經過查證,這個牌照系偽造,駕駛人也無法提供車輛行駛證。根據相關法律,駕駛人王某受到罰款3000元,駕駛證扣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7月29日下午4時許,臨潁縣交警大隊民警韓朝磊、張志軍等在S329省道與S220省道交叉路口執勤時,接到大隊監控中心警 情反饋:該交叉路口輯查布控系統出現報警提示,一輛懸掛豫KG6357牌照的救護車連續幾天通過,但卻無車輛登記信息。
接警后,執勤民警立即上路攔截,將該救護車截停。民警發現該車只有前端懸掛有車牌,車后未懸掛車牌。通過公安信息網上仔細查詢比對,發現該號牌沒有入戶登記信息記錄,此救護車懸掛號牌系假牌。駕駛員王某在出示本人C1駕駛證后,卻提供不出車輛行駛證,民警依法將車輛暫扣。
據民警介紹,駕駛人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3項的規定: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1款之規定,對其進行罰款3000元、駕駛證記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