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墻體廣告 9月1日起,所有未納入四川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再辦理注冊登記,同時,未注冊登記的,禁止上路行駛。從8月3日起,各交警大隊、米易縣車管所、新開源二手車登記服務站等13個點位可辦理注冊登記業務。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車管理,營造安全、快捷、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根據公安部及省政府相關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新購電動自行車應當自從購買日起30日內到市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注冊登機前,可憑合法的購車發票、電動車合格證通行;未辦理注冊登記的,嚴禁上道路行駛。從今年9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所有未納入四川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未辦理注冊登記的,嚴禁上路行駛。
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為兩萬臺左右,目前已辦理注冊登記車輛約1.5萬臺車,仍有5000臺電動自行車未辦理注冊登記。按規定,電車自行車注冊登記還剩下不到一個月時間,超過8月31日,未注冊登記車輛不再辦理上牌。同時,不得上路行駛。
為此,市車管所在此前的米易縣車管所和新開源二手車登記服務站兩個辦理點的基礎上,再新增11個辦理點位,各交警大隊均可辦理注冊登記。
市車管所有關負責人提醒: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交驗車輛。同時,須提交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來歷證明、非機動車整車合格證明或進口憑證、車架號拓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