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
墻體廣告 近日,被告人王某因犯盜竊罪,又被屯溪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這是王某“八進宮”。
1991年,時年20歲的王某因盜竊罪入獄;而后因六次盜竊、一次犯搶奪罪而“七進宮”。這還不包括其被屯溪警方處以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現年45歲的男子王某系屯溪區昱中街道徽山路社區人,小學文化,沒有正當職業,一直游手好閑,好吃懶做。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7日17時許,王某來到屯溪區陽湖西路的一家日雜店,趁店中無人之機,用錘子等工具將該店北面墻鑿了一個洞,然后貓腰入內,盜走硬中華香煙4條、軟利群牌香煙10余條、古井原漿酒4瓶。2016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17時許,王某來到屯溪區濱江路與一馬路交叉口附近的黃山航空旅游服務有限
公司內,趁
公司內暫時無人,盜走吧臺內一個女式皮夾,將皮夾內現金500余元偷走。2016年5月12日12時許,王某來到屯溪區濱江中路的驢行天下戶外用品旗艦店,趁中午店員暫時離開之際,進入店內柜臺,盜走抽屜里的現金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