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墻體廣告 雇人務工,不僅不給人支付工資,而且還玩起了“躲貓貓”。日前,曾在漢壽縣文蔚鄉經營磚廠的徐某,被漢壽縣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刑罰。
據查,徐某曾在漢壽縣文蔚鄉經營一磚廠,在2013年至2014年1月期間,他先后拖欠郭某某夫婦4個月的工資1.3萬元、夏某4個月的工資9000元、張某3個月的工資5100元、曾某2個月的工資4500元、趙某夫婦2013年的工資3萬元、高某3個月的工資4500元,共計人民幣6.61萬元。徐某不僅不支付這些雇員的工資,而且還在2014年6月逃往外地。
漢壽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了這些群眾的報案,該隊工作人員楊某便在6月11日聯系上了徐某,要求徐某返回漢壽縣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但徐某置之不理,拒絕返回。
6月16日,漢壽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限期指令徐某依法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資,但徐某仍未支付。當年7月10日,徐某被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公安分局民警抓獲。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事實。案發后,徐某就農民工工資、個人借款以及對外出具的磚票等債務與當事人達成協議。同年7月13日,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漢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當月25日,漢壽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日前,漢壽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