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墻體廣告 8月20日晚20時許,高速一大隊安排民警在無錫東收費站展開“打非治違”第二波次統一整治舉動。這時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寶馬MINI汽車面向民警緩 緩開來。民警上前暗示該車駕駛人靠邊泊車承受檢查。“我這是新車,我有暫時號牌……”駕駛員邊說邊從副駕駛方位處拿出了暫時號牌。“您好,這張暫時號牌已 通過期,為何不掛車牌呢?”民警通過信息核實,發現該車的暫時號牌遼AX5106現已超越有效期,且該車未放置穩妥標志,駕駛員馬某(男,24歲,系無錫 某寶馬4S店出售經理)也無法供給任何車輛行進證件及穩妥單憑據等。檢查中,民警還在該車副駕駛中控臺內發現了十余張暫時號牌,經比對車架號發現這些暫時 號牌均為該車從2014年起運用至今的。駕駛員馬某向民警解說其預備回老家就事,暫時就從4S店開了輛車出來,也沒細心檢查車輛穩妥及號牌情況,對為何兩 年內沒有上牌也無法解說。民警隨即將該車拘留,移送大隊違法處理室作進一步查詢處理。
近期,高速一大隊現已抄獲數起“新車不上牌”違法行為,這些車主受到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分。民警提示,車輛上路有必要懸掛車牌或者 暫時號牌。其間,新車置辦時期(未上牌),兩張臨牌有必要張貼在前后擋風玻璃顯著方位,同時號牌上的號碼要完好顯露,有任何遮擋或不掛,都會視為“不按規定 裝置號牌”。機動車上路行進不懸掛號牌,使電子監控系統無法對該車作出準確的識別,助長了闖紅燈、超速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