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墻體廣告 昨日,上海市交通委、安監局、公安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對于進一步加強本上海市風險化學品路途運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對于進一步加強本
上海市風險化學品路途運送管理有關工作的布告》,實現對包括來滬從事風險化學品運送車輛的全部納管,提高本上海市風險化學品運送安全運營水平。新舉措將于
9月10日起實施。
《布告》要點清晰:在本上海市從事風險化學品運送(包括起訖地一方在上海)的承運人和承運車輛有必要可以正常接入交通運送部全國要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
渠道,并向本上海市運送管理機構申請承受查驗。本上海市運送管理機構依據《路途運送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進行查驗,契合條件的,將車輛名單錄入《上海上
海市要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渠道接入車輛目錄》中。未進入目錄的不得在本上海市從事風險化學品運送(包括起訖地一方在上海);風險化學品郵寄人在簽定運送合
一起(包括起訖地一方在上海),引薦運用《上海上海市路途風險貨品運送合同》。未運用引薦合同的則應包括以下條款:“承運車輛有必要可以正常接入交通運送
部全國要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渠道,并被錄入《上海上海市要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渠道接入車輛目錄》”;收發貨單位在實行天資查驗職責時,還應將承運車輛與目
錄比對,不得向未錄入名錄內的運送車輛收發風險化學品;各類歸納貨運站(場)、零擔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物流基地等路途貨品運送站(場)要嚴厲依據國家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規范風險化學品倉儲、堆存、裝卸、過駁、組裝或許對風險貨品集裝箱進行拆裝箱等運營效勞,未依法取得風險化學品運營許可證的,一概不得
從事以上事務。
《布告》表明,經過風險化學品收發貨單位的源頭聯合法律,嚴厲打擊風險化學品不合法運送,保證風險化學品運送車輛接入渠道,依托本上海市要點營運車輛
聯網聯控渠道,經過信息化手法和線上線下聯動加強在本上海市風險化學運送車輛的動態管理,實現對包括來滬從事風險化學品運送車輛全部納管。經過各區縣全部
安全隱患排查,尤其是對各倉儲、貨運站點的排摸檢查,執行屬地監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