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墻體廣告 安遠縣浮槎鄉賴先生:2011年6月,我作為施工方,在尋烏縣留車鎮水背村修建了一條2.7公里的通村公路,如今公路通車已3年多了,但村委會只付出了一半的工程款,至今還有46萬余元的工程款沒有付出給我。
當事人:46萬余元工程款未拿到
9月6日,賴先生找到記者稱,經朋友介紹,2011年6月3日,作為施工方,他與尋烏縣留車鎮水背村村委會簽定了一份《通村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合 同》,公路長2.7公里,路面硬化寬3.5米,施工期為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12月30日,工程款合計86萬余元。賴先生說,當年12月30 日,他就如期完成了公路施工,并經過了交通部門的檢驗。
依據合同規定,水背村村委會必須將一切工程款付出給他,但該村村委會只付出了一半的工程款,還剩46.8萬余元工程款至今沒有給他。
賴先生說,為了討回這筆工程款,他數次開車前往留車鎮水背村索要,但村干部總是以無錢為由不予付出。在自個的再三要求下,2012年4月29 日,該村委會給他開具了一張欠條,但沒有注明還款時刻。為了證明自個的說法,賴先生將這張欠條拿出給記者看,欠條上有村委會蓋的公章,還有時任村黨支部書 記、村委會主任、理事會人員及在場人員共4人的簽名。但如今3年多過去了,賴先生每次帶著欠條去找水背村村干部,詰問詳細還款日期,一次次無功而返。
賴先生通知記者,如果遵循兩邊簽定的合同,如今剩下未付的工程款加上利息近60萬元,他也諒解村委會的難處,現只想要回46.8萬余元工程款,還贊同對方分期付出這筆款,但村干部一向沒有給出一個清晰的答復。
村書記:已求助鎮政府處理
為了解狀況,9月6日上午,記者隨賴先生一同來到尋烏縣留車鎮水背村村委會采訪。記者闡明來意后,該村現任黨支部書記鄺輝表明,村里拖欠賴先生 46萬余元工程款,狀況事實,但村中沒有財物,他們也力不從心。鄺輝說,他自己曾多次與賴先生交流,且一向也在想方法,希望經過別的途徑籌錢,把所欠的工 程款提前還給賴先生。
當記者問詢村委會有無詳細還款計劃和時刻時,鄺輝稱,對于此事,他已向鎮政府作了報告,求助上級政府幫忙處理此事。
鎮領導:將催促制訂還款計劃
記者隨后來到留車鎮人民政府了解鄺輝的說法是否事實。該鎮黨委書記陳金燾承受記者采訪時表明,有關水背村村委會筑路拖欠承包人賴先生剩下工程款 一事,他已接到村委會干部的反映,并到實地做了有關查詢。水背村的確沒有工業,也沒有資金來源,該村現已被列為要點扶貧村,但筑路是民生工程,拖欠承包人 賴先生工程款,鎮黨委不能無視不管,他們會盡快想出方法來處理。最后,陳金燾說,他會催促村干部一星期內拿出還款計劃,屆時會給承包人賴先生一個滿足的答 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