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墻體廣告 備受重視的《廣東省食物出產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攤販處理法令》將于下月1日實施。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舉行電視電話會議,對《法令》進行宣講。會 議著重,下降食物出產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攤販的市場準入門檻,簡化程序,并不意味著放松對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的監管。對不符合法令請求的食物小作坊和食物 攤販將堅決予以撤銷。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天鴻作法令宣講;副省長溫國輝作遵循布置。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溫鏡潮在清遠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廣東省食物出產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攤販處理法令》已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7月31日經過,將于本年10月1日起, 與新修訂的《食物安全法》同步實施。《法令》自2011年5月啟動至2015年7月31日審議經過,歷時4年,是廣東省首個展開網絡聽證的地方性法規,填 補了廣東省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在食物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
《法令》規則,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將實施掛號處理。其間,食物小作坊在出產加工前,應當向所在地食物藥品監督處理部門請求食物小作坊掛號證。食物攤販只需在鎮街掛號。獲得食物攤販掛號卡的食物攤販,無需向工商行政處理部門請求處理掛號手續,即可從事食物經營活動。
聲響
下降準入門檻,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
“下降食物出產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攤販的市場準入門檻,簡化程序,并不意味著放松對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的監管。”溫國輝指出,《法令》進一步明 確了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等食物安全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強化了政府的監管責任和有關方面的法令義務,加大了違法違規行動的處分力度。各級政府要完善行政執 法程序,標準操作流程,細化量化行政裁量規模,嚴厲標準法令,保證有法必依、法令必嚴、違法必究。
溫國輝著重,對不符合法令請求的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堅決予以撤銷,發現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攤販制售假冒偽劣食物,運用非食物用質料、亂用添加劑 等違法行動的要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和選擇性法令疑問,保證法令行動經得起前史和法令的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