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墻體廣告 筆者昨(15)日從廣元市公安交警支隊得悉,530輛機動車、264輛電動車被查扣數月卻不見車主前來招領,廣元公安交警發布布告請求車主從即日起30日內前往屬地法律交警大隊處理完違法招領,不然將依法對這些車輛進行處理。
據廣元市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這794輛“無主”機動車、電動車都是警方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8月底在路面上查扣的違法車,至今已超9個多月無人供給合法證實、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
者前去承受處理。這些車輛長時間停留積壓,給該支隊暫扣車輛停車場車輛停放保管作業形成很大壓力,并存在嚴峻的消防隱患。
該負責人提示車主,從即日起30日內,到廣元市交警支隊所屬各大隊承受處理。不然,警方將對自查扣之日起滿30日內、布告3個月仍無人前去招領的車輛依法進行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路途交通安全法實施法令》規定,被拘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許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供給被拘留機動車的合法證實,沒有補辦相應手 續,或許不前來承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告訴并且經布告3個月仍不前來承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組織拍賣, 所得價款上繳國庫;不合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撤除;到達作廢規范的機動車予以作廢;機動車觸及別的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據了解,廣元市公安交警支隊自去年展開全省路途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舉動以來,被查扣卻逾期無人招領的機動車數量急劇上升。全市交警已前后依法強行作廢2批逾期無人招領機動車、電動車,數量達300多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