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墻體廣告策劃 如何戰勝消沉履行,進步履行案子結案率,是人民法院面臨的重要課題,關系到司法公正的實現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對于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對消沉履行反映激烈的疑問,云南大理市法院采取五行動,謹防履行法官消沉履行,進步履行案子結案率。
據統計,2014年至2015年8月,大理市法院受理履行案子1389件,執結1014件,執結率73%,執結標的金額1.32億元。
推動履行期限公開準則。將履行案子流程處理有 關立案、履行預備、履行產業查詢、審計、評價、拍賣、變賣、處置、履行款物交代、履行貳言復議檢查等各個期間中對于案子承辦人作業期限的規則,作為履行全 進程公開的重要內容之一貫當事人和全社會公開,自動將履行案子內部期限處理置于當事人和全社會的監督之下。
標準履行奉告準則。進一步推廣和完善履行各個期間期限內履行狀況的奉告準則,清晰奉告準則的強制性,即在流程處理各個期間的規則期限屆滿時,案子承辦人有必要將該期間案子履行的狀況全部奉告當事人,一起就呈現的超期狀況向當事人作出合理的解說,并構成材料歸入卷宗。
完善定時通報準則。進一步完善定時通報準則,堅持定時通報履行案子催辦、督辦狀況,通過對經催辦、督辦仍不能如期處理或在規則期限內沒有書面狀況闡明的法院或案子承辦人定時進行通報批評。
建立和推廣履行機構內部的穿插履行準則。進一步加強對超期履行案子的處理,對無正當理由超越案子履行期限或在履行期限內未能盡頭履行措施的未執結案子,直接替換案子承辦人,從而保證具備履行條件的案子趕快得到履行,實現履行作業的良性循環。
嚴格履行期限查核。繼續堅持并完善將履行案子期限處理與履行作業查核考評機制有機聯系,將履行預備、履行產業查詢、審計、評價、拍賣、變賣、處置、履行款物交代、履行貳言復議檢查等各個期間有關期限的規則全部納入查核考評處理作業中,進行嚴格查核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