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墻體廣告價格 本報宜春訊 京芳宜、江南都市報記者張凌報導:9月14日,在宜春某汽車出售4S店作業的汪師傅向記者傾訴自個的冤枉:自個為單位干事,卻被交警罰款記分了。
為難:4S店新車無牌上路司機被罰
汪師傅說,9月12日,店里派他從高安市庫房開一輛新車到宜春出售。當車輛行進至320國道宜春三陽段時,被交警攔下。由于所駕馭的車輛沒有處理機動車號牌,交警部門依法對汪師傅做出了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分。
記者從4S店出售總監彭先生處了解到,新車從庫房近距離調貨,數量又比較少的情況下,通常都是派司機到庫房直接將新車開過來。選用貨運的辦法本錢太高,4S店承擔不起。
對策:可在車管所處理暫時車牌
9月15日,記者來到宜春交警支隊車管所,就4S店從庫房調撥新車能不能上路行進的疑問,向交警部門進行了咨詢。
承受采訪的魏警官表示,依照規則,新車在沒有處理機動車號牌前,可帶著有關證件到車管所請求暫時車牌,不處理暫時車牌上路行進是違法行為,可對駕馭人予以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分。
難題:保險公司不受理短期交強險
當天,記者將交警部門的處理辦法反饋給4S店,4S店作業人員當即著手給預備調撥的車輛處理暫時車牌,卻在處理交強險這個環節卡住了。
我國安全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基地支公司前臺事務員稱,交強險只能辦一年,不能處理一周或者一個月的短期交強險。記者撥打95511熱線向 安全公司總部咨詢,客服人員稱,該公司有短期交強險的險種,但是不是受理由各地依據實際情況決議,現在宜春市不處理此險種。對此,宜春交警支隊車管所的魏警 官稱,前幾年宜春市的保險行業是可以購買短期交強險的,現在此險種被撤銷,估量是由于贏利小危險大,保險公司從業績方面思考做的調整。
面對新的難題,4S店出售總監彭先生稱,新車調庫事務客觀存在,處理暫時車牌勢在必行,他將努力與宜春各家保險公司洽談,爭奪可以受理4S店新車的短期交強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