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墻體廣告 9月21日,石河子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對于石河子車用氣瓶電子監管體系關閉運轉的告訴》(石質監【2015】43號),拉開了石河子區域車用氣瓶電子監管的序幕。
依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對于加強車用氣瓶安全辦理的意見》(新政辦發【2013】20號)和自治區質監局《對于加速全疆車用氣瓶電子監管體系項目建造 施行進度的告訴》(新質監特函【2014】6號)文件的請求,石河子質監局擬定了《石河子車用氣瓶電子監管體系項目建造作業施行方案》(石質監 【2014】18號),在八師石河子范圍內展開車用氣瓶電子監管體系項目建造作業。經過一年時刻的前期準備作業,石河子市的車用氣瓶監管體系項目建造作業 根本完成,已根本具有車用氣瓶關閉運轉的條件。為落實好上級作業部署,石河子質監局決定于9月30日對石河子的監管體系進行關閉試運轉。
此次車用氣瓶監管體系進行關閉運轉的目標為緊縮天然氣加氣站(LNG加氣站)、運用緊縮天然氣車用氣瓶的運用單位及用戶。質監局請求2家有資質車用氣瓶檢 驗檢查組織在加強車用氣瓶定期查驗作業,保證氣瓶安全的一起,擔任車用氣瓶電子標簽的張貼作業,保證監管體系關閉運轉。
石河子質監局請求車用氣瓶充裝單位必須在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加氣站監管體系的改造、調試作業,具有關閉運轉的條件,在試運轉期間,優先為已張貼電 子標簽的車用氣瓶(車輛)加氣,關閉運轉后,車用氣瓶充裝單位對氣瓶超期、氣瓶到期未檢查、氣瓶未張貼電子標簽的車用氣瓶(車輛)一概不予加氣,加強特種 設備的安全辦理和自查,保證安全出產。請求車用氣瓶運用單位及用戶及時組織請求對運用的車用氣瓶進行定期查驗、張貼電子標簽,車用氣瓶契合監管體系關閉運 行的請求,加強人員的安全出產教學,保證車用氣瓶安全運用。
石河子質監局特種設備監察組織將采納多種方法,對查驗檢查組織氣瓶定期查驗作業的質量、電子標簽張貼質量進行檢查;對所有車用氣瓶充裝單位的監管體系的改 造、調試作業進行檢查、檢驗;對監管體系的關閉運轉進行監察,對不具有監管體系關閉運轉的車用氣瓶充裝單位,責令歇業整改并上報師市安全出產委員會;對不 具有監管體系關閉運轉的單位及用戶(車主)運用的車用氣瓶,即氣瓶超期、氣瓶到期未檢、氣瓶未張貼電子標簽的車用氣瓶(車輛),充裝單位一概不予加氣,發 現違法充裝行動和違法運用氣瓶的行動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分。(戴立忠 龔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