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墻體廣告價格 因充任陸豐“8·12”涉毒案“保護傘”而落馬的汕尾市中級法院履行局原局長、黨組成員陳俊鵬,于10月20日以涉嫌納賄罪、受賄罪在佛山市中級法院受審。檢方指控陳俊鵬涉嫌納賄180萬元、受賄50萬元。陸豐市公安局副局長石澤堅一起受審。
經檢方檢查查明,被告人陳俊鵬于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時期,任陸豐市法院院長、黨委書記;于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時期,任陸豐市委常委、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檢方指控被告人陳俊鵬在上述任職時期,利用職務之便,為別人獲取利益,收納賄賂總計人民幣166萬元,港幣20萬元。
2012年中秋節前,被告人陳俊鵬承受吳俊強(別的處理)的請托,為陸豐“大毒梟”林凱永的爸爸林雄涉嫌窩藏毒資案(2011年的8·12案涉毒案)的處理供給協助,收受吳俊強賄送的港幣5萬元。陳俊鵬也即是因充任8·12涉毒案“保護傘”而落馬的。
被告人石澤堅被佛山市檢察院指控收納賄賂91萬元,首要事由包含在陸豐“8·.12”毒品案中充任毒販“保護傘”、在陸豐市公安局事務用房工程項目建設中為建筑商供給便利等。
2011年8月12日,陸豐市公安局捕獲了涉嫌窩藏毒贓的林雄、涉嫌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的蔡文雄等5人,起獲贓物4000余萬元。該案金額無窮,被稱為“8·12”毒品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案發后林凱永為將爸爸等人取得取保候審,花費了數百萬元用于“疏通聯系”。案發后1個余月,林雄被陸豐市警方以患有高血壓3級為由處理取保候審,一起,其他4名涉案人員也以證據不足為由處理取保候審。不同的是,后來汕尾市檢察院反貪局出具了查驗判定文書否認了林雄患有高血壓病3級,并未到達保外就醫的規范。
包含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陳宇鏗在內的一批公安系統官員均被指為“8·12”案充任保護傘。檢察機關指出,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辦案單位的石澤堅在林雄處理取保候審時先后分多次收受吳俊強等人34萬元。
據了解,庭審后法官宣告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