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墻體廣告設計 本報訊(記者 王眉靈)“付**先生/女士,2015年10月4日,你牌號為川K58***的機動車輛在通行成樂公司高速公路路段過程中,涉嫌未繳納通行費,限你于 2015年11月15日前至四川成樂高速公路收費稽察隊承受查詢……”10月28日,一封蓋有“四川運逵律師事務所”公章的律師函從成樂公司寄出四川墻體廣告設計。這也是 我省高速公司初次發出“催討逃費”律師函,第一批20余輛車將被發函“提示”。
在成樂公司,工作人員幾人一組,一遍遍比對車輛疾速經過高速收費站的視頻。“你看,這個即是偷逃過路費的四川墻體廣告設計。”成樂公司副總經理李鑫指著停止畫面 中的一輛車。經過慢鏡頭回放能夠看到,10月1日13:29,夾江收費站,一輛車牌號為川LDN0**的皮卡車,疾速經過升降桿升起的收費站,沒有一點點減 速地絕塵而去。“大假時期,高速公路免費對象是7座以下的小型車輛。”成渝公司稽察監控部經理華毅說,為便利免費車方便出行,各收費站將橫桿抬起,以提升 通行功率。可是,卻有少數8座、9座客車、輕型普通卡車等不在免費通行規模的車輛四川墻體廣告設計,為逃通行費“高速”經過免費專用通道。
本年國慶大假時期,我省高速公路營運公司聯合法律組織,在高速公路“打假”,全省發現了3400多輛“假冒”車,現場處理了1530輛,拯救損 失9萬余元;除掉過后補繳的,還有近百輛車待追繳通行費,其間觸及成樂高速的有22輛。成樂公司和高速交警聯合行動,一方面在收費站下發“黑名單”施行查 驗四川墻體廣告設計,一方面由法律部分聯系車輛所有人及時承受查詢處理。但仍有車輛置之腦后。于是,“催討逃費”律師函由此誕生。
“律師函清晰,11月15日是最終的期限。”四川運逵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英表示,如逾期未承受查詢,依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則,高速公司將有權把車輛列入“黑名單”,回絕其上高速公路通行,并對車主按偷逃通行費處理。
“如果按偷逃費來核算,追繳費用將遠遠大于車輛實際通行的旅程費用。”華毅介紹,依照有關條例,偷逃通行費車輛,將依照路網的最遠途徑來計費。本年國慶時期,單車最高追繳金額為8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