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墻體廣告施工 屢次盜取兄弟銀行卡內現金 80后女子獲刑10個月
云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 通訊員 趙穎姝)近來,80后女子仲某因屢次盜取兄弟銀行卡內現金,被大理市人民法院以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分金人民幣10000元。
仲某與被害人李某是兄弟,云南墻體廣告施工并一起寓居于大理市喜洲鎮。仲某在得悉了李某的云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銀行卡的暗碼后,便產生了罪惡的想法,將手伸向了兄弟的銀行卡。
仲某于2015年1月15日將李某放于住房內 的卡盜走,在從卡中取走現金人民幣6000元后將卡放回。因李某一向未發現卡中金額減少,仲某又產生了再次盜取現金的想法,2015年云南墻體廣告施工3月16日,仲某用 相同的方法從卡中取走現金人民幣9000元。幾日后,也就是3月27日,仲某用相同的方法第三次從卡中取走現金人民幣9000元。至此,仲某共計盜取了朋 友的卡內現金24000元。
2015年4月2日,被害人李某用該卡取錢時發現卡內現金被盜后急速向喜洲派出所報警。同月4日民警接到李某電話稱,仲某向其承認了偷盜的現實,二人如今龍泉酒店洽談還款事云南墻體廣告施工宜。
民警遂趕往龍泉酒店,經民警問詢仲某對偷盜李某銀行卡內現金的現實供認不諱,后民警將仲某傳喚回喜洲派出所。
同年4月6日仲某的家族退還給被害云南墻體廣告施工人李某24000元。被害人李某對仲某表明體諒。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提出量刑云南墻體廣告施工主張以為仲某有自首情節,能夠從輕或減輕處分;積極退贓取得體諒,能夠酌情從輕處分;屢次偷盜,酌情從重處分。仲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現實、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定見均無異議。
大理市法院經審理以為,仲某以非法占有為意圖,秘密盜取他人價值現金人民幣24000元,數額較大,其行動已構成偷盜罪。依據被告人仲某違法的現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法律對其處作出上述判決。
辦案法官表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仲某無加遏止的貪念和一時的浪費換來的除了有期徒刑,還有友情的破碎,實在是讓人嘆息。希望我們都明白,只要靠勤勞努力取得的錢才干給人帶來心安和夸姣,更何況人生中許多夸姣并不是靠錢能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