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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網訊
貴陽市改進環境空氣質量攻堅作業領導小組對各區、市、縣和經開區2015年第3季度環境空氣質量歸納指數、PM10、PM2.5季度減少10%的方針完結 狀況進行了計算,首次對各區、市、縣和經開區開出罰單,罰款金額總計886萬元,花溪區因查核方針不降反升被罰318萬元,成為罰款最多的區縣。
昨日,記者從
貴陽市生態文
貴州墻體廣告設計明委獲悉,2015年7月起,《
貴陽市環境空氣質量查核暨獎懲方法(試行)》開始施行,試行一年,依照“誰維護、誰獲益;誰污染、誰付費”的準則,進行環境空氣質量季度獎懲。
首要查核環境空氣質量歸納指數、PM10和PM2.5,這3項方針減少狀況,查核權重分別為60%、20%和20%。云巖區、南明區、觀山湖區、烏當區、白云區、花溪區和經開區獎懲
貴州墻體廣告設計資金系數為10萬元/分,
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和開陽縣獎懲資金系數為6萬元/分。
依據計算,2015年第3季度各
貴州墻體廣告設計區縣環境空氣質量獎懲狀況如下:花溪區罰款318萬元,烏當區罰款113萬元,觀山湖區罰款1萬元,云巖區罰款 102萬元,南明區罰款196萬元,經開區罰款37萬元,白云區罰款46萬元,開陽縣罰款16萬元,息烽縣罰款52萬元,
清鎮市罰款5萬元。修文縣因超量 完結方針
貴州墻體廣告設計獲獎79萬元,成為僅有獎賞的區縣。
據了解,查核成果將一起
貴州墻體廣告設計歸入年度生態文明演示城市建設方針責任書查核和年終對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環保方針責任制與首末位排行的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