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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 通訊員 王健學 吳文錦)因為自個并沒有獲得機動車駕馭證,懼怕被罰,因而冒用別人身份信息瞞天過海。殊不知,卻被仔細的民警逮個正著。
11月10日10時許,
玉溪易門交警在大軍線K1+600M(易泉水泥廠)路段進行路檢路查時,在對一輛尼桑車進行檢查,請求駕馭人出示駕馭證、行駛證、穩妥卡等有效證件時,駕馭人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稱自個未隨身攜帶。
在問詢駕馭人相關個人信息時,駕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馭人稱自個姓王,身份證一向由老婆保管,身份證號碼自個也記不清楚。
在與其老婆問詢以及上彀核查比對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民警發現駕馭人與體系里表面特征差距較大,而駕馭人所說自個是72年出生,與其老婆提供給的身份證出生日期68年顯著不符,而駕馭人“王某”一口認定自個即是體系查詢到的人,民警在“王某”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情況下,便依法扣留了車輛。
終究駕馭人供認自個姓唐,因為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自個只要摩托車駕馭證,懼怕交警查辦,就冒用了自個車輛駕馭員的名字及身份證,希望能幸運過關,誰知道最終仍是被查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辦。駕馭人唐某因為無證駕馭、未帶有效證件被處以1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