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墻體廣告策劃 2005年9月12日,
昆明紡織廠(以下簡稱 “昆紡”)宣告破產;昆紡地塊改造項目發動后,600多被拆遷戶成立了維權委員會,采納私設收費關卡、圍堵施工車等方法維權。17日,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 院以涉嫌聚眾打亂社會秩序罪,公開審理了蔣某等14名維權代表。被告人提問:“業主維權,為何受傷的會是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我?”審判長秦冬冬勸誡:“以合理合情合法的手法 維權,才干最大極限完成合理訴求。”
指控
14人涉嫌聚眾打亂社會秩序罪
17日,盤龍法院大法庭公開審理了這起案子,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站在被告席上的蔣某等14名被告人都是昆紡的退休員工,他們也是維權委員會的成員,大多是60多歲的老年人了。
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上一年10月,被告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人蔣 某、王某等人,因對昆紡白塔路片區舊城改建項目拆遷不滿,邀約王某、楊某等人在白塔路片區小區出入口,私設關卡對過往車輛收取停車費,并圍堵施工車輛,給 施工方形成嚴峻經濟丟失;今年3月30日,蔣某、王某等人在私設的卡點圍堵4輛施工車;4月1日,被圍堵了56小時的施工車才得以離開,致使項目被逼停 工,給拆遷
公司形成14萬元丟失;6月26日至29日時期,蔣某安排有些退休員工圍堵
云南墻體廣告策劃施工車,施工再次被逼中斷,給施工方形成了14萬元丟失。7月15 日,蔣某等14人被警方抓獲歸案。
盤龍檢察院以為,被告人蔣某等14人采納不合法手法,聚眾打亂社會秩序,阻遏施工,給施工方形成嚴峻經濟丟失,其行動應以聚眾打亂社會秩序罪論處。
答辯
“咱們是團體維權”
蔣某等被告人說,他們怎樣也想不通,自個到了晚年卻要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蔣某說:“咱們是團體維權,怎樣就違法了呢?”蔣某以為,他們是采納合理手法來維護本身的合法權益,并不違法。
有著與蔣某一樣主意的被告人還不少,在他們看來,他們是維護自個的家鄉,維護本身合法權益。被告人王某、楊某當庭說,他們之所以組成成立維權委員會,代表的是600多戶業主的切身利益,徹底是出于一種“幫助”的初衷,沒想到不知不覺中卻違法了。
記者了解到,2006年昆紡破產時期,員工們 最關懷的是作業及住宅安頓疑問。2006年末,一家地產
公司買下了昆紡破產資產以后,在改造過程中,各種博弈和對抗從未間斷。
昆明市政府還就員工提出的問 題,舉行協調會進行過答復,但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員工們還延聘律師,團體將政府有關部門告上法庭。昨日,被告人蔣某說,拆遷方是在訴訟時期強拆,所以 他們才做出維護自個合法權益的做法。至于私設關卡收停車費,徹底是為了維持維權委員會的開支。
14名被告人當庭表明,他們成立維權委員會以及收取停車費等做法,徹底是自愿的;圍堵施工車等做法,也是我們自覺安排的。通過庭審,除了幾名被告人不承認自個的行動是違法外,別的的被告人當庭認罪。
因為案情雜亂,此案擇日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