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墻體廣告粉刷據媒體報道,對于不久前
廣西南寧遭民警槍擊的男人藍天傷重不治身亡事情,
南寧市
公安局青秀分局通報稱,藍天曾回絕檢查、強行沖闖致一民警受傷,執 勤
河南墻體廣告粉刷民警“運用槍支示警進程中,該男人中彈后受傷倒地”。因為通報未解釋民警如安在示警進程中擊到男人,引發熱議。(據11月30日洶涌新聞)
盡管槍擊事情的查詢仍在進行,但上述通報明顯不能停息輿論,反而令人疑竇叢生。藍天的親屬宣布《聲明》,指其“內容嚴峻不實”,稱事發當晚藍天 沒有抵觸民警的情節,且差人開槍前并未鳴槍正告。更有細心的網友發現,通報描繪的是“示警進程中”而非“示警后”。即使執勤民警進行了鳴槍示警,但其進程 中為何致人中彈逝世?網友猜想其時可能發生的幾種情況:槍走火跳彈、示警時沒有將槍口避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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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盡管鳴槍示警是差人的一項權力,對鳴槍示警也不該做“對天開槍”的狹義了解,只要不對受法律保護的人發生損傷,不管朝向任何方向開槍,都 可以視為“示警”。但是,鳴槍示警建立的一個主要條件是,鳴槍示警不能發生任何損害結果。這一事情中警方鳴槍示警的結果已造成藍天中彈,開槍民警的行動也 就不該再視作“示警”,卻是有違法開槍的嫌疑。
看來,要回答民警在鳴槍示
河南墻體廣告粉刷警進程中為何會致人中彈逝世的質疑,現已不能光靠本地警方的一紙通報,而是需要更多的信息發表,包含家族和網友要求的揭露事發當晚的法律記載和監控錄像。
不要說啥運用法律記載儀并非法定程序,檢察機關現已介入對此案的查詢,受害人家族依法無權檢查。也不要說在非必要條件下,警方有權不向外界發布法律記載
河南墻體廣告粉刷儀內容。面臨死去的生命和法律公信危機,復原事情真相還有啥理由和必要王顧左右,躲躲閃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