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墻體廣告 12月14日和15日,
廣東省
東莞市寮步鎮政府接連兩天在本地黨報《
東莞日報》上刊登聲明,稱
東莞市榜首人民法院擬拍賣寮步鎮塘邊管理區的一宗土地 運用權及地上B棟建筑物“罔顧現實,罔顧我鎮貳言,自以為是強行拍賣土地”,并聲明由此發生不能過戶或不能轉讓等危險,悉數由受讓人承當。
“鑒于該聲明中有失當言辭,寮步鎮政府16日已主動向市榜首人民法院抱歉,并責成寮步工業開展總
公司在法令結構范圍內與案子當事人妥善處理膠葛。”記者今
廣東東莞墻體廣告日從
東莞市政府新聞辦得悉,現在涉事方正依法處理膠葛。
在
東莞市政府的通報中稱,
東莞市榜首人民法院在履行一案子中,因被履行人無可供履行產業,追加了寮步鎮政府直屬
公司寮步工業開展總
公司為被履行 人。12月12日,
東莞市榜首人民法院刊登拍賣公告,擬于12月30日拍賣該
公司坐落寮步鎮塘邊管理區的一宗土地運用權及地上B棟建筑物。
寮步鎮政府以為,該拍賣公告未具體闡明拍賣標的物的現狀,不說清即拍賣,也許引起新的膠葛,遂刊發聲明,對拍賣標的物的具體現狀作出彌補闡明。 “法院擬拍賣的
廣東東莞墻體廣告地塊歸于國有劃撥用地,并非被履行人
東莞市寮步工業開展總
公司的產業”,“該地塊計劃為公共綠地與路途用地,不能作別的用處”,“原土地證 掛號該地塊用處為廠房,與現在的控制性具體計劃不符,該鎮將不允許該建筑物違背控規運用,一起也不允許其違背用地性質運用”。
東莞市榜首人民法院表明,法院的公正司法活動不容任何機關和個人非法干與,法院將嚴格依法做好有關履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