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耒陽墻體廣告 舊日移用公款50余萬,換來八年鐵窗生涯。12月21日,被
耒陽市檢察院以移用公款罪、貪婪罪、納賄罪申述的
耒陽青麓居委會某組組長李某芽、管帳李某、出納鄭某別離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公款私用,肆意移用征地補償款
2010年6月,李某芽、李某、鄭某三人一起承包了某水泥公路硬
化工程,因三人資金不足,適逢某工程項目部向李某芽等人地點的組付出征地款,其間的7.2 萬元本應(yīng)作為管理費上交給青麓居委會,李某芽三人便商議著從應(yīng)上交的管理費中拿出6萬元平分,用做每人應(yīng)出的工程啟動資金。
湖南耒陽墻體廣告后來青麓居委會追要該筆管理費 時,三人又以征地款悉數(shù)已發(fā)放給鄉(xiāng)民為由,暫未上交該筆管理費,直至2013年10月,
公安查賬,三人才將每人移用的2萬元錢,算計6萬元退回。
2013年2月,某置業(yè)
公司向李某芽等人地點組付出了征地補償款100萬元,并經(jīng)過銀行轉(zhuǎn)賬將錢打到了鄭某的私家賬戶里。同組鄉(xiāng)民李舟(化名)得知該筆補 償款到賬的音訊后,
湖南耒陽墻體廣告便找到李某,表明想要從征地補償款中借出30萬元用作自家茶室周轉(zhuǎn),許諾會在半個月內(nèi)返還,并將付出給李某芽、李某、鄭某三人每人 5000元的好處費。李某芽三人容許了下來,鄭某便從征地補償款中提取了30萬元交給李舟。半個月后,李舟連續(xù)償還了其間26萬元,并在還錢的時分給了李 某芽三人1萬元的好處費,其間李某芽分得4000元,李某、鄭某各分得3000元。而剩余的4萬元,李舟則寫了一份借單給村組里,并未及時償還。
除了上述兩筆錢外,自2004年起李某芽、李某、鄭某三人擔任青麓居委會某組組長、管帳、出納期間,三人還連續(xù)從組內(nèi)移用征地補償款共計19.4萬元,其間李某芽移用5.9萬元、李某移用5.5萬元、鄭某移用8萬元。
貪心不足,移用公款以外貪婪又納賄
盡管僅僅身任組干部這么一個九品芝麻官,李某芽等三人的膽子卻不小,三人不僅大舉移用公款,還利用職權(quán)貪婪公款和收納賄賂。2010年,三人在算賬時商議 著從本組虛列分配征地補償款,并假造了一份征地補償款分配表,將本來分配給每人2000元的補償款虛增至2200元,并假充該組鄉(xiāng)民在分配表上簽名,虛增 的4.2萬元征地補償款被三人均分。
2013年新年,某置業(yè)
公司因未按期付出給青麓居委會征地補償款,遂約請幾名被征地組的干部及居委會干部商議付款期限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事項。李某芽等人提 出逾期付款應(yīng)付出2%的利息。為下降利息,該置業(yè)
公司許諾送給李某芽等組干部每人1萬元的紅包,順利將逾期付款利息下降至1.2%,過后李某芽、李某、鄭 某三人各自拿到了置業(yè)
公司送來的紅包1萬元。
李某芽、李某、鄭某作為鄉(xiāng)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人員
湖南耒陽墻體廣告,在幫忙政府從事土地征收、征用補償費的過程中,一起移用鄉(xiāng)民小組的土地征收補償款52.4萬元,行動構(gòu) 成移用公款罪;虛列征地補償款4.2萬元,其行動構(gòu)成貪婪罪;別離收受開發(fā)商好處費1萬元,還構(gòu)成納賄罪,被
耒陽市檢察院依法以移用公款罪、貪婪罪、納賄 罪提起公訴,三人終究別離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