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墻廣告 作為自貿區稅收方針立異的主要行動,自2016年1月1日起,
天津正式施行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方針,成為繼北京、
上海以后全國第2批面向境外旅客施行購 物離境退稅方針的省市之一,現在斷定的離境退稅商鋪共有34家。我國銀行
天津市分行作為
天津離境退稅僅有署理組織,已在
天津沿海國際機場T1航站樓境外旅 客前往登機口的必經之路設置了退稅署理點,裝備專業效勞人員,供給7×24小時的離境退稅效勞。
據了解,離境退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接連寓居不超越183天的外籍人士和港澳臺同胞,在退稅商鋪采購的退稅物品,按規則交還增值稅的方針。享用離境退稅需 滿意四個條件:一是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鋪采購的退稅物品金額到達或超越500元人民幣;二是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花費;三是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 買日不超越90天;四是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自己隨身攜帶或隨行郵寄出境。
天津高墻廣告滿意條件的旅客,即可憑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退稅物品出售發票向海關申報審 核,海關審閱無誤后,可到指定退稅署理點處理退稅手續,享用免稅購物優惠。
作為
天津離境退稅僅有署理組織,我國銀行
天津市分行已于1月1日在
天津沿海國際機場T1航站樓退稅署理點完結首筆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事務。處理離境退 稅事務的旅客來自荷蘭,來
天津旅游,離境前在武清佛羅倫薩小鎮采購了總價值1219.01元的商品,契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請求。隨后,該名旅客在我國 銀行退稅署理點處理了退稅事務,退稅金額10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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