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墻體廣告 青島市殯葬管理所(殯儀館)兩任原所長在職時期,伙同其他員工建立7家空殼
公司為殯儀館進貨。幾人經過空殼
公司舉高貨價,并先后將所得的1400余萬元資金私分。日前,
青島市南區法院別離判處丁炳山、高建國兩人4年和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遠赴
浙江溫嶺建立皮包
公司 青島市殯儀館系
青島市民政局部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1年11月,時任所長高建國、副所長丁炳山召集方案財政科科長王良等有關中層干部開會。會后 幾人指使管帳季蓉到
浙江省溫嶺市,與本地供貨商溫嶺市某石雕有限
公司毛某某聯系,先后注冊建立了溫嶺市海興工藝品廠、溫嶺市藝德工藝品廠等七家空殼
公司 (以下簡稱溫嶺
公司)。同時高、
山東青島墻體廣告丁等人告訴各供貨廠商,往后有關購銷業必須同溫嶺
公司結算。
由此,
青島市殯儀館采購的骨灰盒、石碑等殯葬用具均由溫嶺
公司加價后再轉銷。
據了解,2015年4月市南區法院以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一審判處管帳季蓉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
以福利補貼名義三次私分國資
經過以上方法,自2001年11月至2006年6月,
青島市殯儀館共套取國有資金2300余萬元。后經高建國、丁炳山、王良等人研究決定,其間780余 萬元以分紅、福利等名字,屢次發放給單位全體職工。
山東青島墻體廣告其間,高建國分得20萬余元,丁炳山分得17萬余元,王良分得11萬余元,周和平分得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