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墻體廣告近日,清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印刷廠狀告
清遠市清城區地方稅務局行政糾紛一案,作為被告行政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嚴局長出庭應訴。“一把
廣東清遠墻體廣告手”出庭應訴在
清遠法院尚屬首次,充分體現了行政機關對司法的尊重。據了解,該案暫未宣判。
原告印刷廠起訴稱其職工李某于2000年入職,李某明確表示不需要為其購買社保、醫保等費,只須在每月發放工資時另增加補貼自行處理即可。后李某以原告無為其購買社保、醫保為由向社保局投訴,被告遂向原告發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廣東清遠墻體廣告》,責令原告補繳李某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后被告作出《劃扣社會保險費的決定》,原告請求撤銷被告作出的劃扣決定。被告答辯稱其作出的《劃扣社會保險費的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原告自《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施行之日起即負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在
廣東清遠墻體廣告庭審過程中,雙方就補繳社保費的具體金額產生較大的爭議。
據介紹,一直以來,行政訴訟案件的被告席上都看不到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身影,覺得丟臉是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出庭的重要原因。即使新的《行政訴訟法》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也不能引起行政機關的重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創造了平等對話的平臺,有
廣東清遠墻體廣告助于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維護法律權威。
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將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法律意識,提高行政執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