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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8日,阜陽市鵬達裝修有限公司(下簡稱鵬達公司)與安徽阜陽天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簡稱天筑公司)就“逸景大酒店”(現為 天筑豪生大酒店)外墻燈光亮化工程簽定了工程合同,合同約好:“合同工程總造價為63萬元。合同簽定后鵬達公司進入施工,每半個月報一次施工進度,經監 理、天筑公司審閱后,付工程進度款70%,工程悉數竣工檢驗合格后,付悉數工程總價的95%,安徽農村墻體廣告余款5%1年后支交給鵬達公司。”合同還約好:本項目完工后 天筑公司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工程進行檢驗,超越10個工作日,天筑公司未對工程進行檢驗,則兩邊視同本工程檢驗合格,并付出工程款。
別的,在施工的過程中,鵬達公司應天筑公司要求又增加了一些別的項目,安徽農村墻體廣告工程造價款增加到68萬多元。
鵬達公司負責人任友才向媒體反映,2012年5月28日,該酒店正式開業,其墻外亮化取得了非常好的作用,天筑公司該工程還獲得了魯班獎。施工 期間,天筑公司別離于2011年底和2012年5月份付出15萬元、10元兩筆工程款,剩余43萬元天筑公司以未檢驗等各種理由至今回絕付出。
任友才說:“據合同約好未檢驗不該該是不付出工程款的理由,天筑公司是咱們阜陽市有名的大公司,公司老總王潁洲對比愛面子,他曾說‘假如找個聯系跟我打個招呼,錢不就給他了嗎?’,我僅僅個小老板,沒有上層聯系,平常也難見到王總。”
“天筑公司不給我工程款,我也拖欠下許多農人工工資,迫于無法我才申述到法院的”,任友才說,2015年2月5日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3月26日開庭審理,“讓人糾結的是,從開庭到現在都快10個月了,法院遲遲不下判定”。
媒體記者就鵬達公司所反映拖欠工程款疑問,采訪天筑公司董事長王潁洲,他回復稱:“不實事!沒有!”
就是不是超越審理時限疑問,安徽農村墻體廣告媒體記者致電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高麗,但是電話無人接聽,給其發信息高麗法官作出回應說此案還沒有開庭,現在在判定中。(長江黃山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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