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楊某與王某系同學,楊某正在尋求王某,案發前一日,楊某與被害人王某因情感糾葛在微信上吵架后,王某次日便將楊某的微信號刪去,并拒接楊某電話及信息,楊某惱羞成怒,酒后給王某發信息揚言要將王某殺死。過后王某將此事告訴爸爸媽媽,爸爸媽媽認為楊某是一時氣話,未必敢真做,王某又自動給楊某打電話、發短信卻均被拒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楊某在
赤峰采購尖刀打車來到王某家,在砸門不開的情況下翻墻跳入王某家中,用院中鐵鍬將屋門玻璃砸碎,欲持刀入內將王某殺死。因王某爸爸媽媽竭力阻止,并奪下楊某手中的尖刀將其控制住,使其未能得逞,后被接警隨即趕到的民警制服。訊問中,犯罪嫌疑人楊某對持刀竄入王某家中欲殺死王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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