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墻體廣告施工 葉女士屢遭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提出離婚,不料在與丈夫劉先生協商離婚時意見不合,被劉先生揮刀砍傷。近日,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以劉先生的行為已構成家庭暴力為由判決這對年輕夫妻離婚。
2006年,19歲的葉女士與比自己小一歲的劉先生經自由戀愛同居,先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9月9日補辦結婚手續。婚前葉女士對劉先生了解不足,婚后夫妻雙方很少交流并發現劉先生是家暴者,雙方一起到
柳州打工后開始產生矛盾,經常爭吵,劉先生還數次毆打葉女士。每遇家庭瑣事爭吵,劉先生就拳腳相加,結婚至今葉女士一直生活在恐懼氛圍之中。
“經常吵架,一吵架他就毆打我,這日子沒法過下去。”2015年8月17日,葉女士以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離婚,同時訴求婚生兒子小帥由劉先生撫養至成人,女兒小鑫由葉女士撫養至成人。
2015年10月9日葉女士與劉先生因協商離婚之事發生激烈爭吵,爭吵中劉先生從廚房拿刀沖向葉女士猛砍,導致葉女士手、臉、頭等多處嚴重受傷并住院治療14天。如今,葉女士沒有工作,手上的傷勢仍需一年多時間才能完全康復,現在老家跟父母居住。
“她是在外面玩變了心,嫌棄我沒有車、沒有房,才要求離婚的。”面對葉女士的離婚訴求,劉先生稱,他對葉女士一直很好,家庭經濟收入均由葉女士管理。2015年10月9日兩人因離婚之事吵架,是葉女士拿刀逼劉先生離婚,劉先生因此才拿刀砍了葉女士。劉先生希望葉女士能回來帶小孩,如果離婚,兩個小孩由葉女士撫養,不用劉先生承擔撫養費。
法院依法審理認為, 2015年10月9日,被告在爭吵中用刀將原告砍傷,夫妻之間吵鬧應是平常之事而被告卻付諸暴力手段,其行為已構成家庭暴力,原、被告夫妻感情因此完全破裂。故原告請求離婚,理由充分,證據確鑿,法院予以支持。法院遂判決準予原告葉女士與被告劉先生離婚;婚生兒子小帥、女兒小鑫由被告劉先生撫養,被告劉先生承擔全部撫養費用直至小孩獨立生活為止。(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