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監利墻體廣告 2015年12月29日晚,
惠州市惠城區水口龍湖金六福珠寶店發作一同掠奪金行案子,一男人持仿真槍進入店內,搶走價值約48萬元的黃金1859.08克和現金6000元;一伙
江西籍有偷盜前科人員糾合在一同,以“拍肩膀”調包銀行卡施行偷盜的跨區域違法……昨天,
廣東省
公安廳通報了“銳虎4”沖擊整治盜搶違法會集收網行動情況以及一些典型事例。
據悉,2015年全省偷盜、掠奪、爭奪等三類案子立案數同比降低19.8%,破案數同比上升5.1%,刑事拘留盜搶違法嫌疑人4.7萬人,拘捕盜搶違法嫌疑人3.5萬名,盜搶案子出現“發案大幅降低、破案明顯上升”的態勢。到2015年12月25日,全省共捕獲100名省廳督捕逃犯中的83名,30名揭露賞格逃犯中的16名。
-采寫:新快報記者陳海生
湖北監利墻體廣告通訊員曾祥龍唐鵬劉輝
作案之前就近租屋踩點
據警方介紹,2015年12月29日21時29分,嫌疑男人李某駕馭赤色男裝
摩托車,來到
惠州市惠城區水口龍湖金六福珠寶店前停下,戴著頭盔、手套、手持槍狀物進入店內施行掠奪。警方依據店內
湖北監利墻體廣告監控發現,悉數掠奪過程持續2分16秒,李某體現淡定。
警方介紹,李某進店后,操控店里人員,用“槍”要挾收銀員取出貨臺內的黃金首飾和收銀機現金,裝進自己的挎包,駕馭
摩托車脫離現場。嫌疑人的
摩托車停在店外未熄火,警方通過監控發現,李某掠奪成功后當即騎著
摩托車往北即龍湖三路的方向出逃。
案發后,
惠州警方成立專案組查詢。據了解,嫌疑人李某系
湖北監利縣人,案發前在
東莞虎門,無固定工作。他于上一年12月21日從
東莞虎門來到
惠州,在間隔案發珠寶店1公里處租了一間出租屋,在案發前的幾天夜晚步行出來重復踩點。其作案所用的
摩托車是到
惠州后為掠奪特意采購的。“專門買了一輛
摩托車作為作案車輛,但平常出來踩點靠
湖北監利墻體廣告步行,作案前去西湖散步了一圈。”警方介紹,李某所持的仿真手槍為其在外地不合法采購。關于它是不是具有殺傷力,警方表明仍需進一步判定。
運用打車軟件叫車逃離
經清點,該珠寶店被搶走黃金項圈45條、黃金手鏈30條,重1859.08克,價值約48萬元以及現金6000余元。警方通過調取珠寶店內部監控視頻和案發地周圍的社會視頻,初步確定了嫌疑人的表面特征及其往來不斷路線,并在周圍進行排查。辦案民警表明,嫌疑人挑選夜間作案,在鬧市小巷里騎
摩托車穿梭,可見他對周圍環境很了解。辦案民警說。因此,警方掃除嫌疑人流竄作案的可能性,并判別嫌疑人的落腳點就在現場鄰近。
據悉,嫌疑人李某作案后將
摩托車湖北監利墻體廣告送回出租屋內,然后坐出租車到
惠州市內,接著使用打車軟件打專車抵達淡水,最后坐大巴到
深圳。辦案民警透露,嫌疑人三四年前曾在水口鄰近打過工,對周邊環境較為了解,挑選該珠寶店作為作案方針,是因為鄰近監控視頻較少,而且在路旁邊,沒有保安,便于出逃。
留意反偵辦及時換衣服
民警還稱,李某的反偵辦才能極強,“買輛全新的
摩托車,買擋風玻璃是反光的赤色頭盔,裝備手套、口罩等,得手后當即換衣服,半途多次轉車逃離
惠州。”
1月2日凌晨,專案組確定違法嫌疑人的活動蹤影。通過長達5天5夜的縝密偵辦,1月3日正午,在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一商場門口成功捕獲違法嫌疑人李某(男,37歲,
湖北監利人),緝獲被搶的悉數黃金飾品和作案用的仿五四手槍1支、槍彈54發,還有氣槍1支。“其時他正準備從
深圳坐大巴車回
湖北老家,身上大包小包很多行李,沒時機抵擋。”辦案民警說。
經審查,李某對持槍掠奪金六福珠寶店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