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墻體廣告 江西省開展和變革委員會18日召開“
江西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調整聽證會”,擬從2016年秋季新學年起,對該省一切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停止構造性調整,將學科專業劃分7個專業類別,以文理均勻學費4000元/生·學年為基準。
目前,
江西省高,校學費已十多年未作大的調整,高校生均培育本錢已到達1.91萬元/生·學年,財政每年對高校的生均撥款達1.2萬元。依據計劃,固然近年來財政對高校的生均撥款,有大幅進步,但仍需經過恰當進步學費規范滿足高校辦學需求。
聽證計劃顯現,本次,調整對學費規范上調的高校,實行“重生新方法、老生老方法”;對學費規范下調的高校,重生老生均執行調整后新的學費規范。其中,該省獨一的“211”高,校
南昌大學的本科專業學費規范仍維持現行學費不變。
依據全省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的現狀,將學科專業劃分為文科(文史哲)、文科(經管法外)、理工(I)、理工(II)體育、醫學、藝術、農林等七個專業類別。學校層次劃分為本科院校、專科院校(含本科院校的專科)。
計劃倡議,按以文理均勻學費4000元/生·學年為基準,依據不同專業辦學本錢差別,明白本專科學校七個專業類型的詳細學費規范數額為:文科 (文史哲)類3650元/生·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3880元/生·學年、理工(I)類4120元/生·學年、理工(II)體育4350元/生·學 年、醫學類4350元/生·學年、農林類341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繼續執行8000元/生·學年規范。
關于具有研討生培育資歷的高校,計劃倡議給予一定的上浮比例,即具有博士培育資歷的高校各專業學費在同專業類型學費規范的根底上上浮20%,具有碩士研討生培育資歷高校上浮10%。
此外,一切高等專科學校(含本科院校的專科)學費規范參照調整后本科各專業學費規范下浮10%。
經拜托相關部門引薦,產生學生或學生家長聽證會參與人10名,產生人大、政協及相關部門聽證會參與人6名,專家、學者聽證會參與人3名,公辦普通高校聽證會參與人3名。
據理解,自2013年以來,
福建、
湖南、
浙江、
貴州等多個省份,相繼上調普通高校學費收費規范。如
寧夏的普通高校文史類、理工農類、醫學類的學費漲幅均超越50%;
貴州上調幅度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