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墻體廣告設計 女兒不滿14歲 媽媽竟聽任她去陪酒釀悲劇
江北區檢察院結合本,報推出“夏季防性侵攻略”
本周的氣溫最高可,能超越20攝,氏度,轉眼行將進入,夏天,而性損害案件也可能進入高發期。昨天,江北區檢察院對轄區近三年的強奸、猥褻案件停止了統計剖析,同時也結合
重慶晨報推出“夏季防性侵攻略”,教你有效預防、面對性損害。
■案例1
讓未成年女兒去酒吧陪酒 這個媽是怎樣在當
去年6月一天晚上,未滿14歲的女孩小文,用小姨的身份證在某酒吧謀得一份陪酒的差事。其母親以為這能夠讓孩子積聚社會經歷,只需不喝太多就行,并沒有反對。
當晚,小文在酒吧認識了一名30多歲的男子。男子后用啤酒、紅酒灌她。小文最終不勝酒力,被男子帶到賓館開房,她短信求救也被阻止。最終男子被判強奸罪,獲刑四年。
“莎姐”檢察官羅慧剖析以為,親子關系冷淡,招致了小文的悲劇。小文的母親是80后,竟然同意孩子去酒吧從事陪酒工作。此外,女孩醉酒沒有直接 用
手機聯絡母親,闡明了雙方的信任水平。而作為家長,最最不該的是,明明曉得女兒在喝酒,并沒有遏止或者多打幾個電話確認平安。
■案例2
女子正確處置 施暴者獲刑
去年7月一天晚上,身無分文的17歲小飛爬進21樓一戶出租屋內,希圖偷盜。他卻發現一名衣衫薄弱的20歲女子,正在睡覺。
小飛找來水果刀,要挾女子與其發作了性關系,并拍下視頻。不過,女子并未大喊呼救,還在聊天中套出了對方的真實姓名。最終小飛強奸罪成立,獲刑兩年半。
羅慧剖析以為,該女子有三點可取之處:她足夠冷靜,沒有大喊大叫,以保證人身平安;經過聊天、存電話、送詩集等方式穩定了施暴者的心情;第三,保管了證據,該女子沒有選擇立刻洗澡、把衣服床單丟掉,這極大水平減小了警方調查取證的難度。
■剖析
七成性侵案發作在晚上
在江北區檢察院近三年辦理的性損害案件中,有72.9%的案件是發作在晚上,時間包括18點-3點。該院“莎姐”檢察官羅慧剖析以為,黑暗的環境作案可能性更大,施暴者常常經過灌酒等方式來施行性損害。
近五成案件發作在夏季
在江北區檢察院近三年辦理的性損害案件中,有48.6%的案件是發作在夏季,主要集中在6-8月。
這些案件中,有51.3%的施暴者是熟人,除了特別信任的關系外,還包括朋友的朋友、見過面的網友等樹立了一定信任關系的人。
兩種立功心理你要理解
在性損害案件中,立功分子無非都是這兩種立功心理:暫時起意、早有預謀。昨天,江北區檢察院“莎姐”檢察官羅慧,教大家如何預防、應對。
暫時起意的,普通是其不安康心理的敏感局部遭到了刺激,因而產生了作案動機。比方,獨身女性穿著薄弱、走夜路等。應該留意察看施暴者的異常舉措,如眼光等,然后尋求有效的救助。此外,也能夠依據實踐狀況,降低施暴者對本人的關注度。
早有預謀的,相對來講更不容易被發覺,假如是樹立了一定信任的熟人的話,更容易制造作案時機。最好防止與對方在封鎖的環境下長時間的單獨相處,從對方的閱歷、行為等細節上判別能否有潛在的風險。比方,假如對方有無相似的不良口碑閱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