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墻體廣告 戈先生說,今年1月22日,老友胡女士讓他給劉某轉(zhuǎn)400元,幫助辦理交通違章。他用
手機銀行轉(zhuǎn)賬時,不小心多輸一個零,轉(zhuǎn)了4000元。后來,劉某稱事辦不成了,但只交還400元,并將胡女士拉黑。胡女士與劉某也只是微信上認識的,她也找不到對方。
隨后,戈先生聯(lián)系上劉某,幾番好言相勸。
湖北孝感墻體廣告劉某先贊同交還500元,但終究并沒有退,并將他拉黑。劉某的理由是:“是你自個犯錯,你能夠申述我,報警也行。”
前日,楚天都市報記者聯(lián)系上劉某,奉勸她還錢,她將記者也拉黑。“我是漢川人,在
武漢打工,一個月工資才2200元。”戈先生說他報了警,民警稱這屬民事糾紛,主張他申述對方。他跑到法院,法官稱沒有對方的身份信息,
湖北孝感墻體廣告無法受理。他又跑到銀行,想借收錢卡號查詢劉某的身份信息,銀行稱這屬隱私。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博導張德淼以為,
湖北孝感墻體廣告此事雖不構(gòu)成案件,但警方從便民視點動身,可通過轉(zhuǎn)賬戶名、頭像等信息,幫助查找到劉某的身份信息,助戈先生催討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