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墻體廣告 因向父親要房被拒,北京男子陳某揮刀砍向父母,并最終將年邁的父親砍死,將母親砍成重傷。此后,他還放火將自己的臥室點燃。被警方帶走后,陳某為了逃避刑事責任曾佯裝患有精神疾病,并一度被鑒定為精神分裂癥。被送到
醫療機構治療后不久,陳某主動承認自己是在裝病。經過重新鑒定,陳某被認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責
四川廣元墻體廣告任能力。去年7月,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限制減刑。昨天記者獲悉,北京市高院終審維持原判。
案情
為逃避處罰假裝精神病
陳某現年34歲,北京市人,初中文化,無業未婚。案發前,陳某一直與父母居住在房山區南上崗村附近的小區。
經法院查明,2013年5月9日19時許,陳某在家中,因家庭瑣事與其父親陳某某(歿年60歲)、其母親高某(時年56歲)產生矛盾,遂持刀猛砍、刺陳某某的頭面部、腹部等部位數十刀,致陳某某因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隨后,陳某又持刀猛砍高某的頭面部,致高某重傷。陳某作案后于當日被
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記者了解到,案
四川廣元墻體廣告發后,偵查機關曾對陳某進行了兩次刑事責任能力鑒定。第一次鑒定的時間為2013年7月,當時北京市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受房山
公安分局委托,對陳某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了鑒定,最終陳某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
此后,陳某于2013年11月6日被送到強制治療管理處臨時保護性約束中心采取臨時性保護措施。鑒定中心副主任朱某稱,2013年11月29日,陳某主動向工作人員反映之前自己是在裝病,工作人員于2014年3月8日對陳某停藥,之后陳某并未出現精神性病狀。通過多次精神檢查,鑒定中心發現第一次鑒定意見不成立,遂向房山分局反映該
四川廣元墻體廣告情況。2014年3月,房山分局委托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所再次對陳某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重新鑒定,鑒定結果為陳某具有人格障礙,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對于是否有精神疾病一事,陳某在供述中稱,他的精神正常,第一次做鑒定時,他的表現是裝出來的,原因是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陳某的母親也作證稱,陳某沒有精神疾病。陳某的親戚作證稱,“他沒有病,只是不愛與人交流”。
事后反鎖房屋點燃臥室
“我在家中把父親殺
四川廣元墻體廣告了,本來也想殺母親,但沒有成功,我砍傷母親后,她跑出去了”,受審時,陳某供述稱,他和父母之間頻繁吵架,關系不和。產生殺死父母的想法是在案發前半個月左右。當時,他向父母提出將另一套房子過戶給他,卻遭到父親的拒絕,“我告訴過他們,給他們一個月的時間考慮,如果不給我房,我就把他們殺了”。
案發當日,陳某在家飲酒后,再次想起了父親不肯將房屋過戶給他一事,并越想越氣。“我本來打算一個月后再動手,但是借著酒勁,就提前動手了”,陳某說,他從臥室里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刀,推開父母的房間,先用刀把父親刺死,隨后又砍了母親的額頭,“當時沒有砍死她,她跑到樓下去了”。
據了解,事發后,陳某
四川廣元墻體廣告把防盜門反鎖,隨后將自己所住的臥室放火點著,后躺在父親的尸體上。民警趕到并封鎖現場,在消防人員將火撲滅后,民警強行破門進入,將陳某帶走調查。根據現場勘查筆錄顯示,陳某頭朝北,呈仰臥位,有生命跡象,陳某腿下壓著一具男尸。
北京市
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證明,陳某某系被他人用鈍器多次砍擊頭面部,刺擊頸、胸、腹部,傷及左頸部靜脈、右頸總動脈、心臟等致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高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