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淮晨報報導,5月1日起,
合肥將全部實施“營改增”,在金融業、建筑業、
房地產業和日子效勞業全部推開,并涉及自然人交納增值稅征管,如自己二手房買賣。昨天,
合肥市國家稅務局有關部分負責人表明,這次營改增擴圍,關于備受重視的二手房買賣稅負幾乎沒有影響,“征收率及免稅年限不變,僅僅核算方法上的細微差別將帶來稅負的稍微下降。”
全市86900戶交稅人“營改增”
合肥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束慶華介紹,依照省國家稅務局同級傳遞模式請求,市國家稅務局已將省地稅局直屬局和市地稅局移送戶籍清分至
合肥市轄各區國家稅務局,“四縣一市”國稅機關自行與本地地稅部分聯系處理試點交稅人的戶籍移送、查詢承認等作業。
這次“營改增”擴圍以后,全市將有86900戶交稅人由交納經營稅改為交納增值稅。
“營改增”以后,交稅人稅負將有啥改變?束慶華介紹,交稅人總體稅負將下降,比方小規模交稅人,“營改增”之前稅率為5%的,改了以后稅率為3%;假如之前繳稅稅率為3%的,“營改增”以后仍然為3%,但是在核算方法上為經營收入除以1.03以后,再乘以3%,仍然會有所減少。
二手房買賣稅負將略有下降
關于遍及重視的二手房買賣中稅負的改變,束慶華表明,依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組織,歸于自然人交納增值稅領域的二手房買賣交納征收率與免稅年限并沒有改變,“營改增”以后,僅僅核算方法的不一樣然后帶來稅負的稍微下降。
也就是說,“營改增”以后,自己采購缺乏2年的住宅對外出售的,依照5%的征收率全額交納增值稅;自己將采購2年以上(含2年)的住宅對外出售的,免征增值稅。束慶華舉例,比方價值100萬采購缺乏兩年的房產,“營改增”之前需求交納經營稅為100萬×0.05,為5萬元,改為增值稅以后,核算方法為(100÷1.05)×0.05=4.76萬,前后比較,很明顯營改增后增值稅比曾經的經營稅節省了2400元。
而二手房買賣中的別的稅種,比如契稅、印花稅等無改變。
將在交稅大廳樹立“營改增”交稅人辦稅“綠色通道”
根據
合肥市國家稅務局的組織,將及時核定試點交稅人運用的各類發票的版式和用量,為交稅人制發《發票領購簿》,自2016年5月1日起,保證試點交稅人順暢開出增值稅發票。試點交稅人供給應稅效勞,需求開具除專用發票以外發票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含)可持續運用地稅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
為方便交稅人,
合肥市國家稅務局將保證底層一線人員力氣滿意“營改增”作業需求。增設辦稅效勞廳效勞窗口,擴大窗口效勞功用,加大窗口人員“營改增”政策和事務操作培訓力度,進步辦稅功率。
同時,執行窗口崗位彌補崗準則,依照1:1.3比例裝備窗口人員,保證申報期內各類窗口不缺人、不空崗。組織執行大廳咨詢臺,回答交稅人疑問,組織引導人員保持辦稅人員次序,樹立“營改增”交稅人辦稅“綠色通道”,保證“營改增”后交稅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