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區梁湖鎮政府、村主職干部及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
公司上虞分
公司,因某村村道改造及硬
化工程存在的工程變更率高達113%問題,被全區通報,相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為防范、杜絕政府工程項目領域腐敗,上虞區從2012年底起專門建立了一項“雙查雙保”制度,即嚴查中介提供的虛假證明、虛假報告、虛假發票,保法律底線;嚴查項目設計漏項、設計變更,保市場公平。
這一制度的出臺事出有因。上虞區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當地經濟迅速發展,大批政府投資項目包括村級工程相繼開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中介機構亂作為現象比較突出,工程隨意變更情況較常見,財政資金被迫“釣魚式”追加,最后易成為腐敗高發的“釣魚工程”。
據統計,在2012年及之前的3年內,上虞區5萬元以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共有928項,發生工程變更的有693項,占總工程數的74.6%。一些工程變更次數之多令人咋舌,崧廈鎮一農貿市場建設工程有97張變更單,增加預算近850萬元。
為此,上虞區建立起中介監管平臺,通過“雙查雙保”,牢牢管住中介機構。上虞區紀委還劃定“紅線”:對1000萬元以內的政府投資項目,設計變更總額不能超過合同價的10%;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變更不能超過合同價的8%。超過這條“紅線”,區監察局就組織人員調查剖析,查清中介機構、政府部門和施工單位的責任。
監管帶來了一系列可喜的變化。2013年至2015年,村級建設工程和政府投資項目兩項合計節約財政資金9.1億元,其中中介服務費減少支出4000萬元。2010年至2012年全區因工程變更引發的信訪年均達55件,2014年下降到9件,2015年僅為5件,降幅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