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點50分左右,因搶劫、偷盜被法院判處19年有期徒刑的重刑犯梁勇勇在押送途中逃脫,24小時之后,梁勇勇再次被警方抓獲,律師表示,梁勇勇或將加刑5年。
剛出法院 跑了
據警方發布的信息,梁勇勇系
湖南耒陽人,1985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水平,因涉嫌搶劫、偷盜兩罪于昨天上午被南溪區法院判處19年有期徒刑,是一名重刑犯,而剛剛從法院押送出來沒多久,梁勇勇就逃脫了。
通緝令顯現,梁勇勇是在
宜賓南溪區S307省道一個叫洗腳田的中央脫逃。地圖顯現,南溪區法院審訊庭南面的道路便是S307省道,其小地名便是洗腳田。南溪當地人士表示,洗腳田離南溪區法院審訊庭只要幾十米遠。這意味著,梁勇勇是在宣判后剛剛押送出審訊庭便脫逃了。
事發后,南溪區委、區政府已組織全區政法干警、民兵,發起干部
大眾,疾速設卡地毯式圍堵追捕,竭盡全力搜捕逃犯。警方同時懸賞5萬元,對發現線索的告發人、輔佐逮捕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事發24小時 被抓
但是就在梁勇勇逃竄后還沒超越24小時,就又被警方抓獲。
今天早上,記者從
宜賓南溪區政府新聞辦理解到,經
大眾告發,罪犯梁勇勇于3月31日8時40分左右在羅龍街道麻木灘被南溪
公安干警抓獲。
詳細抓捕細節還在進一步理解中。
記者從抓捕現場拍攝的照片中看到,梁勇勇雙手被手銬銬住,坐在車內,特警手拿面包喂他吃。
專家說法 犯逃脫罪加刑最多5年
今天上午,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承受法晚記者采訪時表示,罪犯或嫌犯的越獄行為涉嫌以下三種罪名中的一種:逃脫罪、組織越獄罪或暴動越獄罪。
洪道德引見,假如被關押的罪犯、立功嫌疑人在逃往獄外的過程中沒有組織,也沒有發作暴力,涉嫌逃脫罪;假如多人結伙有組織、有方案地逃往獄外,則涉嫌組織越獄罪;被關押的立功分子,假如有組織或者聚眾地集體運用暴力手腕強行越獄,則涉嫌構成暴動越獄罪。
依刑法規則,犯逃脫罪的被告人,處5年以下刑罰;組織越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與分子,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參與者處5年以下刑罰;犯暴動越獄罪,最高能夠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