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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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網4月1日訊 市區城鄉居民根底養老金漲了。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得悉,依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步全省城鄉居民根本養老保險根底養老金最低規范的通知》,我市分離市 區實踐,經市政府批準,決議從今年1月1日起,進步城鄉居民根本養老保險根底養老金規范,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 180元。
據理解,南通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樹立于2011年12月,比國度和省級層面都要早。2013年省級層面樹立,2014年2月,國務院下發《關于樹立統一的城鄉居民根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標志著國度層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樹立。
去年,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區城鄉居民根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名為“市區城鄉居民根本養老保 險制度”,并整合根底養老金規范,將市區根底養老金統一調整為140元/月,同時思索市區老居民的實踐狀況,對2013年10月15日(市區戶籍制度變革 時點)前的市區城鎮老居民每月增發60元養老補貼。
依據《關于進步市區城鄉居民根本養老保險根底養老金的通知》,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其他縣(市)區依照省文件請求,依據當地實踐狀況,肯定調整規范。
市人社和財政部門請求,各區人社和財政部門要嚴厲依照請求,疾速組織施行,增強資金籌集,確保近期將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