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墻體廣告 據新安晚報報導,他們原本是巢湖岸邊村莊的漁民,為賺錢竟起了歪念,阻攔過往貨船進行敲詐敲詐,這個犯罪團伙被貨船主們稱為“漁霸”(曾報導)。記者從
合肥市包河區法院得悉,該案將于4月11日開庭審理。
“漁霸”犯罪團伙總共14人,多是巢湖市散兵鎮蓮塘行政村人。2015年9月29日清晨5點,天剛微微亮,被害人李先生駕馭貨船從巢湖閘往散兵鎮中材水泥廠方向行進,剛通過8號航標鄰近,就有8自己強行登船。他們登上貨船后,強扳貨船擋位,讓李先生的貨船拋錨,并攻擊、威脅李先生,以壓壞蝦籠為由,索要“補償金”。李先生讓人打撈,卻沒有發現壓壞的蝦籠。眼看策略被識破,這伙人耍賴稱“不賠錢就不讓走”。李先生拿出800元給了艾某,這伙人在貨船上每人分得100元后才下船,讓李先生脫離。
2015年10月7日清晨5點,這伙人故伎重演。朱先生、宛先生別離駕馭兩艘貨船,途經巢湖水域8號航標鄰近。艾某等7人強行登船,宛先生被逼拿出3500元。朱先生想駕船脫離,7自己劃船追逐阻攔,登上朱先生貨船后,進行打砸。
朱先生停船后,又有7人登上船,14人總共索要“補償款”6000元。因身上現金不夠,姚某給朱先生領路到散兵鎮銀行取款,途中另行索要300元“領航費”。拿到6300元后,姚某對同伙稱只拿到了5000元,別的13人各分贓320元,姚某實踐得2140元。
記者從包河區法院了解到,艾某、姚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為意圖,以壓壞蝦籠為幌子,敲詐他人金錢,其做法構成了敲詐敲詐罪。該案將于本月11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