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繪
墻體廣告 紅紙籃字的銷售合同上,車型、車身顏色、交車時間以及定金金額寫得很清楚,但簽定合同后不久,顧客黃麗(化名)卻被
汽車經銷商告知,她選定的這款車停產了,無法交車。隨后,因為定金賠償的問題,黃麗和經銷商多次協商卻始終沒有達成一致。
消費者反映:
交定金簽合同卻被告知停產
今年2月份,在
成都國際非遺博覽園舉行的2016
成都(二月)
汽車交易會上,黃麗看中了一輛雷諾·卡繽
汽車。當日,黃麗和雷諾經銷商
四川勁凱車業有限
公司銷售人員簽定了銷售合同,注明其所定的車為橙色標準版,總價12萬元。合同提到,“需方在簽定合同時支付人民幣5000元作為定金,交車時間預計在2016年3月31日。”
“當時我確定要橙色的標準款,并且經過商議,和經銷商說好在3月8日那天付清全款并交車。”但讓黃麗沒有想到的是,3月6日,她致電
汽車經銷商,確定8日的具體交車時間時,卻被銷售人員告知已經停產了。
經銷商回應:
退還金額沒協商下來
黃麗透露,事情發生后,雙方開始了一系列的協商,經銷商方面表示,要么退還她的定金,要么讓她加點錢,買一輛橙色的中配。不過,黃麗拒絕更換車型,并認為經銷商應當返還她雙倍的定金。
昨日,
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了2月28日當天和黃麗簽定合同的一位銷售經理,對方稱,因廠家沒有生產標準版的橙色,導致無法履行合同中如約交車的約定。“對方不愿更換顏色,我們談不攏就只有把定金退還給她。”不服經銷商協商意見的黃麗,在3月下旬找到了錦江區消協,她說,“我們雙方都在場,消協也稱經銷商應當返還雙倍的定金。”
這位銷售經理昨日在電話中承認,和黃麗簽合同收取定金的時候,并不清楚她所定的橙色標準版是否生產,“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也認了。”該銷售經理稱,“我們答應總共退給她6000元。”
律師說法:
收受定金不履約應雙倍返還
在黃麗與
四川勁凱車業有限
公司簽定的合同上,列出了3種導致延期交車的因素,供方可免除責任,并沒有提到關于車輛停產而導致的延期交車。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鈴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規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北京盈科(
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寇翼也認為,本案中經銷商作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其不愿雙倍返還,支付方可提起民事訴訟,“訴訟費大約幾百元錢,需由原告方先行墊付,最終由敗訴一方承擔,整個訴訟周期約為3個月。”
成都商報記者 逯望一 實習生 梁明智
同/步/播/報
拆好的試錯的 兩部電梯都“罷工”
4月4日中午,成華區十里翠苑居民院的電梯終于恢復了正常運行。3月31日,小區的一部電梯故障停運,但維修人員卻使用拆正常電梯零件的方式來“試錯”。
據住在2棟1單元的陳先生的說法:當時,2棟2單元電梯出現“故障”,電梯維保人員為了確定電梯損壞的零部件,將正常運行的1單元電梯的“功率晶體”拆了安在出現故障的電梯上,故障電梯恢復運行,最后維保人員將零件安回原處。
然而,4月1日,2棟1單元的電梯壞了,經檢測,出現故障的零件正是前一日被拆裝的“功率晶體”。業主一致認為是維修人員拆壞的,要求電梯
公司負責。
上海永大電梯設備有限
公司四川分
公司服務科負責人任先生坦陳,“按照正常流程,應該從倉庫取配件來檢測”,但維修人員未從倉庫帶來可能需要的所有配件。當他們懷疑是功率晶體故障時,拆了1單元的電梯配件進行測試。在任先生看來,1單元電梯故障只是巧合,但他們做出讓步,愿意承擔這部被“拆裝”后出現損壞的電梯的零件費。4月4日,兩部出現故障的電梯已經全部修好,恢復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