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墻體廣告價格 本報訊 江南都市報記者金路遙報道:4月4日,記者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得悉,
南昌市紀委近日對青山湖區羅家鎮常務副鎮長汪建明迎風違紀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問題發出通報。
經查,2015年8月,羅家鎮板溪村在拆遷過程中需求施行線路維修工程。板溪村原黨支部書記李老扁向羅家鎮常務副鎮長、板溪村拆遷指揮部常務副 指揮長汪建明匯報了此事。汪建明違背議事準繩和招招標規則,在未提交有關會議研討、未組織小型工程招招標的狀況下,濫用職權,口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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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線路維修工程承建方。整個線路維修工程共產生70675元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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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總經理熊某為盡快拿到這筆工程款,屢次電話聯絡汪建 明,2015年9月下旬又特地宴請了汪建明。汪建明與熊某商議,為躲避《青山湖區鄉(鎮)小型建立工程項目招標管理方法(試行)》關于5萬以上工程項目須 招標的規則,決議采取分拆工程方式,將70675元工程款分別向青山湖區地稅局申報開具金額分別為40000元、30675元的兩張發票停止報賬。 2015年11月,熊某提供發票后,汪建明又違背財經紀律和報賬程序,直接代辦工程款報賬手續。
目前,青山湖區委對汪建明作出免職處置;青山湖區紀委正對汪建明的其他違紀問題立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