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工商局召開整治旅游業不公平格式條款媒體通氣會,對旅游業8種旅游合同霸王條款停止曝光。
8種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分別為:中途暫時性退團團費一概不退;因交通延誤、戰爭等不可抗力緣由所致的額外費用,游覽社不予承當;旅客如有財物喪失,游覽社不承當義務;地接社在與全體游客溝通確認后有權調整行程,由此而產生的行程之外費用由游客自理;合同一經簽署且付全款,團隊機票、列車票、船票即為出票,不得更改、簽轉、退票;如呈現單男單女,游覽社盡量布置該游客與其他同性別團友拼房;游客因個人緣由違約不能成行的,依照規范承當違約義務;此線路如不成團,游覽社將提早兩天通知改期、改線或全額退回團款,不作任何賠償等。消費者如發現旅游合同格式條款侵權現象,可撥打12345停止投訴,也可直接撥打市工商局告發投訴電話2323741。
為優化旅游市場環境,增強旅游市場監管,自去年以來,市工商局對全市旅游合同格式條款停止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共搜集旅游合同文本70份,約談企業9次,下發行政指導倡議書22份,責令整改通知書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