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記者從
濱州檢驗檢疫局得悉,自2016年4月1日起,日本正式施行偶氮染料禁令,制止在家居用品中超標運用可合成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
據理解,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發布第175號政令,修訂經過《家用產品有害物質管控法案》,正式把可合成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為有害物質,制止在紡織品中運用。新條例限制了可能合成并釋聽任意24種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經氣相色譜質譜儀測試,每種芳香胺的閾值不得超越30毫克/千克。
日本是我市紡織品的主要出口市場之一,日本對紡織品偶氮染料含量的限制,進一步抬高了紡織品出口日本的“門檻”,對出口形勢嚴峻的紡織行業來說雪上加霜,相關企業要及時應對。檢驗檢疫部門提示出口企業要增強與日本客戶溝通,控制日本新出臺的技術法規請求,盡量參加白名單管理體系,取得免測資歷;按請求設計產品,嚴防質量平安風險;做好原輔料質量平安控制,改良現有消費制造工藝,根絕有毒有害物質的運用;積極施行市場多元化戰略,依據市場動態及時調整產品類型,防止出口市場過于集中日本而產生貿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