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2015年
南寧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現,截至2015年底,全中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9.09萬筆158.24億元,貸款余額106.45億元,同比增長11.9%、23.10%、23.79%;自2015年10月22日起,
南寧全面推行全國異地貸款,2015年共發放異地貸款22筆774.2萬元。全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5.03萬筆39.70億元,提取運用范圍進一步擴展。
政策紅利接連來
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去年,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2015年6月4日起,
南寧將貸款最高額度進步為60萬元;不再對申請人查詢家庭持有住房套數,職工家庭能夠申請二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可延長到退休后5年;全面展開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等。
依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立廳、財政廳、人民銀行
南寧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城鄉建立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實在進步住房公積金運用效率的通知》,2015年10月22日起,取消原月還款額占家庭收入比重的相關規則,將純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進步為60%;全面推行全國異地貸款業務;申請人不再提供未婚證明等局部資料。
2015年10月12日,依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立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
南寧中心支行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對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政策停止調整,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新展開多項業務
發放異地貸款774.2萬元
去年,
南寧推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等多項業務,報告披露了這些新業務的推進狀況。數據顯現,2015年發放異地貸款22筆,774.2萬元,無貼息貸款。據理解,由于去年
南寧樓市較為平穩,沒有呈現額度遭“秒殺”的狀況,因而沒有產生貼息貸款的狀況。
依據報告,截至2015年底,公積金繳存總額355.70億元,繳存余額159.63億元。提取公積金方面,全年提取39.70億元,提取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72.91%。
依據相關文件請求,北部灣經濟區內
南寧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欽州市四市視為同一城市,在四市購房申請貸款執行同城化政策;另外,取消購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對房屋套數和貸款次數的限制、取消異地購房限制;明白了繳存職工發作住房消費,自己及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缺乏以支付時,能夠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進一步支持職工住房消費等。
限制條件被取消
單位月繳存上限1645元
南寧市還取消租金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限制條件,職工不需求提供《無房證明》《房屋租賃注銷備案證明》等資料,進一步放寬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
南寧實施了全市各城區網點跨城區通取、取消單位審核蓋章環節、取消
廣西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封存兩年才可提取的限制。
報告顯現,2015年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工資基數,不應超越職工工作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發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勻工資的3倍。據此,以
南寧市統計局發布的
南寧市2014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工資4569元為基準數值,肯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越13707元。設定最低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400元。2015年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為12%,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