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府辦印發了《
潮州市歷史建筑普查和維護工作計劃》。依據《計劃》,到明年,我市將根本樹立掩蓋全市的歷史建筑維護名錄;到2020年,構成系統完善的歷史建筑維護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對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歷史建筑完成全面有效維護。
據理解,我市歷史建筑普查和維護工作將分前期準備、試點啟動、全面普查、挑選上報、掛牌確認、探究完善六個階段停止。在掛牌確認階段,由市、縣(區)政府認定為歷史建筑的,將設置歷史建筑維護標志;認定為
廣東省歷史建筑的,依據省統一請求設置歷史建筑維護標志。對已歸入維護名錄的各級歷史建筑,市、縣(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將按請求會同相關部門劃定中心維護范圍,指定維護義務人,制定維護措施,明白運用功用。
為保證我市歷史建筑普查和維護工作有序展開,市財政將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并鼓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維護基金或以捐贈等方式贊助歷史建筑和傳統村落維護。與此同時,將健全監視檢查機制,推進歷史建筑維護的專項立法工作,樹立充實歷史建筑維護的執法力氣,加大執法力度,發動社會力氣參與歷史建筑維護工作,充沛發揮社會監視作用,推進維護工作的全面有效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