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墻體廣告 據淮北新聞網報導,市民吳某家中上有一位垂暮的爸爸,下有一個年幼的兒子,可他對爸爸老吳和兒子的工作不論不問。近來,憤慨的老爸爸拿起兵器保護自個的權益,向吳某討回了日子費。
3月30日,記者從相山區人民法院了解到工作的始末。早在幾年前,老吳由于拆遷,獲得了幾套住宅,這幾套房子卻被吳某占有,其爸爸只得在外租房。在租房的一起,老吳還撫育孫子,吳某既不給日子費也不付孩子的日子費。老吳垂暮體弱,患有疾病,日子窘迫,每月只要1000多元的退休金。老吳一紙訴狀把兒子告上了法庭,請求吳某每月付出日子費。法院于2012年3月9日作出民事判定,判令吳某每月付出日子費100元。2013年1月,老吳第二次起訴至法院,請求吳某添加日子費,法院于2013年3月作出民事判定,判定被告吳某每月付出老吳日子費150元。從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份,吳某拖欠日子費合計900元,執行法官活躍做吳某的思想工作,催促其付出日子費,但遭到吳某的回絕。
2016年3月,法官找到吳某,經法官說服教育,吳某贊同到法院進行調停。最后,吳某認識到自個的過錯,電話通知其兄弟送來900元日子費,并向爸爸抱歉。法官通知記者:奉養父母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假如法院作出判定,被執行人更應遵照判定付出日子費,拒不付出者可被司法拘留。這些年,家庭對立特別是白叟奉養疑問杰出,遇到相似膠葛,白叟可向社區、居委會尋求協助,請求進行調停。假如調停不成,白叟再訴諸于法令路徑。(文中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