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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小學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并對寄宿制校園依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規范添加共用經費補助
本報訊 依照省政府決議,從今年起,我市將一致城鄉義務教育校園生均共用經費基準定額。
依據相關規定,我市決議:對城市義務教育校園(含民辦校園)依照小學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的基準定額規范補助公 用經費,并對寄宿制校園依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規范添加共用經費補助。民辦校園取得的生均共用經費要依照基準定額悉數用于減免在校學生學雜費,其學雜費 收費規范高出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