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墻體廣告 記者從
河北省
公安廳交管局了解到,
天津市自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8日,持續施行機動車限行交通辦理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自2016年4月10日起,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在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制止外埠車牌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路途通行。
自2016年4月10日起,每日7時至19時,制止貨運機動車在外環線上通行。
自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8日,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在外)每日7時至19時,本市及外埠車牌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路途,持續施行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辦理辦法。
根據上述規定,按車牌尾號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在外)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含暫時號牌)尾號分為5組,定時輪換限行日,分別為:
自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辦理,下同)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自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自2016年10月9日至2017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自2017年1月8日至2017年4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