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墻體廣告 4月13日上午9時,在永嘉縣巖坦鎮岙頭村,紛繁細雨中,一場一般又特別的庭審正式開庭。從案情來看,這僅僅一起一般的民間假貸案;說特別,是由于審判的地址不在法院,而是在一輛車上。
這輛車是永嘉縣法院的“車載法庭”。自從“車載法庭”效勞發動以來,這輛車深化全縣15個
鄉鎮、大街,上門立案19件、上門開庭13件,40余起對立膠葛得以當場調停,回答
大眾法令咨詢求助150余人次,發放法制宣揚材料500余份。
“法庭搬進車子,但庭審程序相同不少。”案件的經辦法官許肖月說。
本來,只要翻開車門你就會發現,車載法庭“五臟俱全”:車里有審判員席、書記員席、原告席、被告席和旁聽席,立案、開庭、調停、送達、庭審同步錄像均能在車里完成。
“車載法庭”是我省法院為方便
大眾打官司所進行的創新之一。我省山區很多,由于交通不便,大山深處的老百姓打官司通常要“來回跑”:立案遞狀紙 要去法院一趟,庭審還要再去一趟,當庭判定又要再去一次……偏遠地區
大眾感受很不方便。上一年下半年,我省開端推廣“車載法庭”,巡回審判車直接開進田間地 頭,
大眾在家門口就能立案、庭審和聽取當庭判定。現在,全省已經有11輛巡回審判車,變傳統的“坐堂辦案”為“流動辦案”。
金魁是永嘉縣法院“車載法庭”的專職司機,每次“車載法庭”外出辦案,法官不時變動,但司機卻始終是他一個。“不必等公交車,不必進縣城找法院,電話約好,車子直接開到家門口,老百姓很期待的。”金魁說。
在岙頭村開庭的這起民間假貸膠葛案,案件發生在10多年前。當時,岙頭村黃坑自然村因建造通村公路缺少資金,向王某告貸兩萬元,約好月息兩分 錢。2001年頭開端,王某屢次向建造指揮部追討,指揮部負責人卻稱資金艱難,一向未還款。所以王某就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歸還告貸及利息。
由于王某已81歲高齡,所以托付代理人林某出庭。盡管在車上,但正常法庭審判要通過的程序相同也不少:法庭調查、法庭舉證、法庭爭辯。整個庭審通過兩個多小時,兩邊當事人都充沛宣布了自己的定見,由于尚有現實要查清,法官決議擇期宣判。
盡管車外細雨毛毛,這起庭審除兩邊當事人外,還引來不少本地村民圍觀。金建勇是永嘉縣法院巖頭法庭庭長,曾屢次在“車載法庭”內進行過庭審。他說:“‘車載法庭’開到老百姓家門口,還有利于咱們對老百姓進行普法宣揚,讓他們親身感受到法令的效果,增強法治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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