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瑪依墻體廣告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郭玉強 近日,
新疆克拉瑪依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中央立法座談會,傳達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肉體、關于批準
克拉瑪依市制定中央性法規的時間的決議,并引見了該市中央立法籌備工作停頓狀況。
自今年4月起,
克拉瑪依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能夠就本地的城鄉建立與管理、環境維護、歷史文化維護等方面事項制定中央性法規,報
新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實施。這是
新疆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月31日召開的第21次會議做出的決議。該《決議》明白,4月1日為該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開端制定中央性法規的時間。
據理解,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經過決議,依法賦予設區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據該市的實踐需求,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中央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能夠對上述方面事項制定中央性法規。
為實在做好中央立法權籌備工作,
克拉瑪依市做了諸多相關工作,市委成立了市中央立法籌備工作指導小組;設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作為市中央立法的統一審議機構;展開立法相關學問的學習培訓,赴疆內外調查學習立法經歷,討論剖析展開立法權面臨的問題及處理辦法;向全市社會各界征集立法項目的倡議。
該市人大常委會屢次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匯報立法籌備停頓狀況,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盡早批準該市行使中央立法權。同時,去年12月,該市人大常委會向社會普遍征集立法項目。截至目前,已搜集到立法項目22項。
該市人大常委會相關擔任人表示,今年,該市人大將加快推進中央立法工作,包括討論修正并審議經過
克拉瑪依市《制定中央性法規條例(草稿)》《制定中央性法規技術標準(草稿)》;對已征集的立法項目倡議停止整理、調研、論證,肯定年度中央立法方案;著手啟動制定中央性法規的程序;樹立中央立法專家參謀庫及法律法規規章信息庫,起草完成有關專家參謀、專項經費等中央立法配套制度。
“獲準行使中央立法權,對
克拉瑪依市法治建立和人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義。”
克拉瑪依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張虎表示,行使中央立法權,對保證市委提出的“打造世界石油城”戰略規劃、“一張藍圖繪到底”的城市開展思緒和建立“最平安城市”“高質量城市”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克市人大常委會將充沛發揮中央立法在經濟社會開展中的引導標準作用,積極推進中央立法工作,為
克拉瑪依市經濟社會開展提供法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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